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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享有 企业企业所得税特惠的资质标准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4.02 阅读量:593

高新技术企业享有

企业企业所得税特惠的资质标准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动怒〔2016〕32号)第十一条要求,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达到下列标准:

符合条件

(一)企业申请办理评定时需申请注册创立一年之上;

(二)企业根据自主研发、转让、受赠、企业并购等方法,得到对其关键商品(服务项目)从技术上充分发挥关键适用功效的专利权的使用权;

(三)对企业关键商品(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关键适用功效的技术性归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范围

(四)企业从业产品研发和有关技术革新主题活动的科研人员占企业当初员工数量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期间(具体经营期不满意三年的按具体运营计算时间)的科学研究开发设计花费总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合乎以下规定:

近期一年营业收入                     比例

低于5,000万余元(含)              不低于 5%

5,000万余元至两亿元()             不低于4%

两亿元之上                         不低于 3%

提示:企业在我国地区产生的科学研究开发设计花费总额占所有科学研究开发设计花费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项目)收益占企业当期全年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点评应做到相对规定;

(八)企业申请办理评定前一年内未产生重特大安全性、重特大安全事故或比较严重自然环境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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