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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出口退税的标准有什么?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3.16 阅读量:593

1、出口退税是所得税、消费税征收范畴内的货物

 所得税、消费税的征收范畴包含除向农业生产者回收的免税农产品之外的所得应纳税货物,包含烟、酒、护肤品等11类征收消费税的日用品。这一标准存有的原因是由于出口货物退()税只有对早已征收过所得税、消费税的货物退回或免税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

 未征收所得税、消费税的货物(包含国家规定免税政策的货物)不可以出口退税,以体现"未征退"的标准。

2、务必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出口即输出关口,包含直营出口和授权委托出口二种方式。货物是不是报关离境出口,是明确货物是不是归属于退()税范畴的关键规范之一。

凡在中国市场销售、不出口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要求外,无论出口公司是以外汇交易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无论出口公司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均不可视作出口货物给予出口退税。对在地区市场销售扣除外汇交易的货物,如宾馆、餐馆等扣除外汇交易的货物这些,因其不符离境出口标准,均不可以给予退()税。

3、务必是在会计中作出口市场销售解决的货物

 出口货物仅在会计中作出口市场销售解决后,才可以申请办理退()税。换句话说,出口退()税的要求只适用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助的礼物、在中国本人选购并出国的货物(另有要求者以外)、试品、展览品、邮递品这些,因这种货物一般在会计上未作市场销售解决,故依照现行标准不可以退()税。

4、务必是已收汇并经销的货物

  依照现行标准要求,出口公司申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务必是已收外汇交易并经外汇单位销账的货物。

  除此之外,制造业企业(包含有进出口承包权的制造业企业、授权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商出口的制造业企业、外国投资公司,等)申办出口货物退()税时务必再增加下边这个标准。

5、申请办理退()税的货物务必是制造业企业的自产自销货物或视作自产自销货物才可以申请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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