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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代理记账为您普及:增值税申报常见的六大误区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9.24 阅读量:593

北京代理记账为您普及:增值税申报常见的六大误区

误区一

公司刚注册,还没有发生业务,所以不需要申报增值税。
纠正: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如果纳税期内企业没有发生业务,也需要按时进行零申报。否则会对企业的经营与纳税信用造成影响。
误区
公司业务多与个人发生,没有开发票的需求,不开发票就不需要申报增值税收入。
纠正:未开票收入在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就已经产生了纳税义务,应该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误区三

公司有部分销售额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不需要准确区分填写应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即可享受。

纠正: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将免税销售额错误计入应税销售额申报纳税,或者将应税销售额误填为免税销售额,会导致少缴或多缴税款,带来税收风险。
误区四

公司上季度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总销售额按季未超过30万元,所以不需要区分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纠正:总销售额按季不超过30万元或按月不超过10万元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其自开或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享受免税,应按适用政策申报纳税。
误区五

企业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但未按差额征税扣除后的销售额填写申报表。

纠正: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误区六

企业在申报时出现“强制类申报比对不通过”情况,在强制提交后就无需跟踪处理情况。

纠正:若系统出现“强制类申报比对不通过”,纳税人可以根据系统提示点击【修改报表】,修改后可重新提交;也可以点击【强制提交】,但会产生申报比对异常转办事项,纳税人需跟踪比对异常处理情况,否则会影响发票开具等事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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